在《路加福音》中,确实记载了一位“有罪的女人”用香膏为耶稣抹脚的故事,但需注意:这段经文与《约翰福音》12章中“伯大尼的马利亚”用香膏膏主的事件,在背景、时间、地点和人物上并不相同,应视为两个独立的故事。
一、故事梗概(路加福音 7:36–50)
一个法利赛人西门请耶稣到他家吃饭。席间,一个“城里的罪人”女人得知耶稣在西门家,便带着盛香膏的玉瓶前来。她站在耶稣背后,挨着他的脚哭泣,眼泪湿了耶稣的脚,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,又连连亲他的脚,把香膏抹上。西门见状心里质疑耶稣,认为若耶稣真是先知,就该知道这女人是个罪人。耶稣却借“两个债户”的比喻指出:被赦免多的人,爱也多;这女人的爱显明她得蒙赦免之多。于是耶稣对那女人说:“你的罪赦免了……你的信救了你,平平安安地回去吧!”
二、与其他福音书“香膏抹主”事件的区别
- 地点:路加福音未明言地点;马太、马可、约翰记载的事件发生在伯大尼。
- 时间:路加的事件发生在耶稣公开传道较早阶段;约翰的事件在逾越节前六日。
- 人物:路加的女人是“罪人”,未具名;约翰明确说是伯大尼的马利亚(马大与拉撒路的妹妹)。
- 膏抹部位:路加只提到“脚”;约翰也提到脚,马太与马可提到“头”。
- 目的与解读:耶稣在路加中强调“她的爱多,因她的罪得赦多”;在约翰中则说“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”。
三、神学意义
- 赦罪与爱的关系:故事核心在“赦免多→爱也多”。耶稣用女人的外在敬虔行动反衬西门待客礼节的缺失,指出神看重的是人对恩典的回应,而非宗教身份。
- 对“罪人”的接纳:路加一贯强调耶稣对边缘群体的关怀。女人不顾一切公开表达悔改与爱,成为“因信得救”的典范。
- 敬拜的榜样:她打破玉瓶、倾出全部香膏,象征毫无保留的奉献;用头发擦脚则显明谦卑与感恩,被许多解经家视为“真实敬拜”的典范。
四、应用与反思
- “不可少的一件”:正如耶稣曾称赞马利亚“选择了那上好的福分”(路10:42),这女人也以行动表明:抓住与主相遇的机会、回应赦罪之恩,才是生命首位。
- 传福音的“小使命”:耶稣在马太、马可记载的另一事件中吩咐:“普天之下……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,作个纪念。”今日教会传福音时,不仅要讲大使命,也要传扬这种以爱回应十字架的见证。
- 破碎与香气:香膏必须玉瓶破碎才能流出;基督徒的生命亦需“破碎”自我,才能让基督的馨香之气散发。
综上,路加福音7:36–50呈现了一位被社会定罪的妇人,因深刻体会赦罪之恩而以极谦卑、极奢华的方式表达爱主之心;耶稣借此宣告她的信带来完全的赦免与平安,也提醒当时与今日的宗教人士:真正的义不在外表规条,而在对神恩典的回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