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使徒行传》第16章的记载,保罗之所以对一个被“巫鬼”所附的使女感到“厌烦”,并最终命令鬼从她身上出去,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:
- 表面见证,实则干扰:这个使女被巫鬼附体,连续多日跟着保罗和西拉,大声喊叫说:“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,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。”虽然她说的是事实,但这种“见证”并非出于神,而是来自邪灵。邪灵虽然能认出神的仆人,但其目的是混淆视听、制造混乱,让人误以为神的工与鬼魔有某种联系,从而削弱福音的纯正性和权威性。
- 动机不纯,为利而行:使女的主人们利用她被巫鬼附体来行占卜之术,以此谋利。她的“见证”实际上是在为她的主人赚取利益,而非真正归荣耀给神。保罗看穿这一点,知道这种“帮助”是出于撒但的诡计,因此拒绝接受。
- 属灵原则:拒绝邪灵为神作证:耶稣在世时也多次拒绝鬼魔为他作见证(如马可福音1:25, 34),因为神的真理不需要邪灵来证实。接受邪灵的“帮助”等于模糊了神与鬼之间的界限,会使人误入歧途。因此,保罗作为基督的使徒,必须断然拒绝这种“合作”。
- 情绪上的厌烦是属灵敏锐的反映:经文说“保罗心中厌烦”,这不仅是情绪反应,更是圣灵的感动,促使他采取行动,洁净现场,恢复福音工作的神圣与秩序。
综上,保罗厌烦的不是使女本人,而是她身上的巫鬼;他拒绝邪灵“帮忙”,是为了维护福音的纯正、神的荣耀,以及避免信徒被迷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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